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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折整体拍卖南安37个车位

时间:2019-12-03 16:52  来源:嘉泉拍卖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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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福建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37个车位。
 
拍卖时间:2020年1月2日10时至2020年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起 拍 价 : ¥3,431,400 
加价幅度 : ¥20,000       
类 型 : 拍卖
保 证 金 : ¥400,000     
竞价周期 : 1天     
评 估 价 : ¥4,902,000 
延时周期 : 5分钟          
竞价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尾款支付方式: 查看竞买公告中的说明
尾款线上支付截止时间: 按竞买公告中的截止时间及时支付


处置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咨询方式:
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嘉泉拍卖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联系人:
谢女士:
18020971805、18906019373


司法拍卖链接:
https://sf-item.taobao.com/sf_item/609404227970.htm?spm=a213w.7398504.paiList.1.d7c5574eyaATbh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2日10时至2020年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帐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5/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37个车位。建筑总面积451.03平方米(每个车位建筑面积均为12.19平方米)。(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以现状进行整体拍卖。
评估价:4902000元,起拍价:34314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本场拍卖结束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没有办理分证,拍卖后以现状进行移交;拍卖标的不可拆分拍卖。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现场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判断是否存在租赁等情况以及租赁等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前述情况对竞买人权利义务可能造成的影响,由竞买人自行评估判断后审慎作出决定。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该房地产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和涉及看管、搬迁等一切费用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查核处理。按房地产现状拍卖,并按该现状移交拍卖物。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过户风险,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承担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如果所拍卖的房地产因特殊原因超过六个月无法移交,经买受人申请并经法院许可,可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相应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于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泉州丰泽支行营业部,账号:13510701040001360)并注明执行案号[(2019)05执恢6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8020971805、18906019373
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嘉泉拍卖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迎宾大道登峰大厦二楼201单元A
监督电话:0595-22139833、2213991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帐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5/13),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质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泉州丰泽支行营业部;账号:13510701040001360)并注明执行案号[(2019)05执恢67号],不能通过支付宝直接付拍卖成交余款。
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签署和领取有关法律文书。
十、买受人到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现前款情形,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并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追究原买受人的责任。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果所拍卖的房地产因特殊原因超过六个月无法移交,经买受人申请并经法院许可,可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5-22139833、22139918
本次拍卖的其他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8020971805、18906019373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嘉泉拍卖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物介绍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福建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37个车位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2)泉执行字第308号之二
房屋产权证 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0108100066号
土地产权证 南国用(籍)第00080296号
标的所有人 福建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19年8月21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地下车位
土地性质 国有出让土地
土地用途 商住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在使用中
过户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抵押于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东支行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451.03平方米(每个车位建筑面积均为 12.19 平方米)
房产年龄 建成于2010年
装修情况 地下室车库楼地面水泥找平,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
房屋楼层 地下1层/总1层 
房屋朝向 以现场看样为准
周边配套 周边分布着梅山汽车、建设银行等服务网点,以及各类餐饮店、服装店、新华都超市等。
其他介绍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外观:瓷砖贴面,铝合金窗:现状用途为车位,层高约 5 米。《房屋所有权证》为地下室总证,未分割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小区总证,未分割办证。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4902000元
费用总价 由买受人自行核查处理。

标的物周边及室内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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