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泉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我司定于2019年04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30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1: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5#楼4层办公406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标的2: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5#楼4层办公408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标的3: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5#楼5层办公501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 标的4: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6#楼5层办公501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 二、竞买资格 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缴纳完保证金后须于2019年04月18日10:00-10:3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但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竞买需查验自然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查验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意竞买者于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资料,每份售价壹佰元整,售后不退,也可登陆http://xzfwzx.putian.gov.cn(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查看下载。竞买保证金即日起至2019年04月17日17时止, 缴纳至开户单位名称: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帐号:100158538650015188; 开户行2: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207; 开户行3: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0030。 保证金是否到户,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帐单为依据。 四、看样时间: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2日(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18020971805、18906019373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5日
标的公告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链接:
http://xzfwzx.putian.gov.cn/fwzx/infodetail/?infoid=6684b29c-b71d-4c5a-a110-781ef2a087f3&categoryNum=004004003001 标的物建于2016年,钢混结构,目前为毛坯房。
拍 卖 须 知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二、本拍卖机构的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三、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四、竞买人必须具备本拍卖机构发布的公告或本拍卖文件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否则不得参加竞买。 五、拍卖会前,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企业(单位)身份参加竞买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到场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有偿获得文本资料,实地查勘。一旦申请登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买行为完全负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拍品品质有任何异议。 七、本拍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本拍卖机构有义务为参与拍卖活动的各方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九、本拍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任何拍品,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 十、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拍卖机构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拍卖标的所制定的《拍卖会特别规定》。 十一、竞买人出借号牌提供他人使用,一律视作登记人本人的竞买行为,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号牌原持有人负责。 十二、竞拍过程中,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投,如有捣乱拍卖会场秩序行为的,拍卖师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有串通、操纵或垄断行为,拍卖师有权宣布拍卖无效。竞买时,必须按拍卖会场上宣布的加价幅度进行,否则竞价无效。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本场拍卖会采用公开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当场宣布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各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加价,对竞买人的应价,以拍卖师三次报价无人再次加价且达到保留价的,拍卖师击槌表示成交。 十四、拍卖师击槌即表示最后应价者与本行之间拍卖成交关系当场确定,具有法律效力,应价者成为买受人 。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文件、合同等。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 投诉电话:0594-2691719 12315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嘉泉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现就本次拍卖标的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标的1、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5#楼4层办公406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80.08㎡,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8)莆田不动产权第 HJ04497号,分摊土地17.6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标的2、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5#楼4层办公408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50.94㎡,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8)莆田不动产权第 HJ04498号,分摊土地11.21㎡,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标的3、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5#楼5层办公501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876.37㎡,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8)莆田不动产权第 HJ04499号,分摊土地192.8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 标的4、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 288号6#楼5层办公501商品房的建筑物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996.30㎡,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8)莆田不动产权第 HJ04500号,分摊土地219.2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 标的物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第二条 拍卖会时间: 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30时。 拍卖会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公告日期及媒体:2019年3月15日《湄洲日报》 相关网站:http://xzfwzx.putian.gov.cn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竞买资格: 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缴纳完保证金必须到现场报名。具体参与该标的拍卖的竞买人资质要求如下: 以企业单位参加竞买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无法出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若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买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条 竞买登记手续及保证金事项 1.竞买保证金汇达指定帐户:开户单位名称: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帐号:100158538650015188; 开户行2: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207; 开户行3: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0030。 保证金是否到户以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本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对账情况予以确认。 2.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即到帐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17日17时。 3.竞买人应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10:00-10:30持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及有效证明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若竞买人将有效身份证明转交给他人代领或在拍卖现场将号牌交由他人举牌应价视同本人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为保证拍卖会秩序,每个号牌最多允许进场1-2人。 4.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充抵拍卖价款。若无成交或委托方撤回该拍卖标的时,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对此无异议。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保证金收据登载的缴款人应与竞买人名称相一致,否则该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以最高应价成交,成为买受人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买受人。 第四条 拍卖方式 1.拍卖会宣布和使用的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2.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并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拍卖师也可以根据现场竞价情况更换拍卖方式和调整竞价幅度。竞拍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竞买人应统一使用拍卖会专用牌子,使用自制或他人的牌子应价无效。竞买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在场上宣布的加价幅度进行加价(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若应价,号牌须高举过头顶,亦可举牌口头报出高于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的价格。但有比其更高的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拍卖师在最高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仍无人加价时,便击槌以示成交;拍卖师击槌即表示最后应价者与本公司之间拍卖成交关系当场确定,并具有法律效力,应价者即成为买受人。 3. 拍卖保留价:若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法律效力,拍卖师宣布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会结束时,买受人还应当场在《拍卖笔录》上签名,否则视同违约。 5.竞买人不得有阻碍、干扰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及恶意串通其他竞买人等违反拍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拍卖人有权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拍卖会当天,每个标的参加的竞买人须有两家以上(含两家)方可竞价。 7.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并可向我公司索取查看标的介绍资料,于拍卖展示期间亲自到现场查看标的。竞买人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作出参加拍卖即表示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无论其是否到现场查看标的,均不得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提出异议。 第五条 拍卖款项 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拍卖成交第二日起15日内缴付全部成交款项,拍卖成交款直接汇入开户单位: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0030。并在缴清款项后携带身份证明、缴款单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前往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鉴证手续。 第六条 拍卖标的移交 标的移交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向委托方办理交接手续。若逾期办理,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人概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佣金 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后,须向我司支付佣金。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成交价中不包括拍卖成交的佣金,标的1按成交价的5%向买受人收取;标的2按成交价的5%向买受人收取;标的3按成交价的3.8%向买受人收取;标的4按成交价的3.8%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在拍卖成交后直接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剩余部分转为买受人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充抵拍卖价款。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是以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在起拍价、成交价中不含买卖双方税费、拍卖佣金。 2.拍卖成交后,本公司仅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收到拍卖佣金的票据(待全部价款及佣金付清后),拍卖人义务终止,标的物按现状由委托方在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予以移交,拍卖标的物移交时间由委托方确定。买受人在办理相关手续中若需增补有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因此对本次拍卖会有异议。 3.资产出让及办理过户产生各种税费由委托方与买受人根据相关税费征收机关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4.上述所有标的成交后我司不负责办理产权移交及过户手续,买受人不得以不能办理权证或权证过户为由退还拍卖标的。 5.拍卖标的拍前的水电物业费及拍卖前所有欠费(含所欠税、费)均由产权人承担(以委托方确认为准),拍卖成交后的水、电等立户、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办理手续所需的费用。 6.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与本公司提供的资料、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对拍卖标的的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拍卖人及委托方不作任何保证,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或真伪。上述标的的品质以现场实物为准,建筑面积、土地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最终确权的面积为准,委托方与本公司对其不作担保。竞买人需自行了解上述标的的具体情况,审查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参与拍卖视为其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予以受让,并保证不因实现受让权利的障碍或风险而对拍卖标的提出抗辩。对标的的情况和价值竞买人应进行自我判定。一经成交确认,委托方和拍卖人不因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7.竞买人必须遵守与拍卖人所签订的《拍卖须知》、《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拍卖文书约定的全部条款内容。 8.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竞买人网上下载的拍卖材料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不符的,以拍卖机构发售的拍卖材料为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竞买人若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 的规定,将被依法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2.买受人应当按本《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中的约定,及时将标的拍卖成交款汇入拍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594-2691719 12315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竞买协议
竞买牌号:
拍卖会名称:2019年4月18日莆田拍卖会 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材料 竞买人: 中文姓名(请用正楷) 竞买标的: 证件种类 号码 联系电话 拍卖人: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与拍卖人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本次拍卖会之《嘉泉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会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竞买人已认真阅读2019年 4月18日嘉泉拍卖有限公司莆田拍卖会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已知悉其中载明的各项条款及规定,并同意在拍卖活动中遵守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中的一切条款。同时,已了解拍品的现状及拍卖行告知的瑕疵,成交后竞买人如有违反《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条款的行为,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知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并对自己竞买某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人应向竞买人说明委托人已告知的拍卖标的瑕疵,并合法披露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 3、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购得拍卖标的,则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竞买人未履行任何一件拍卖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买号牌,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买号牌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6、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并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可获得拍卖标的,按照拍卖规则之规定办理拍卖标的交接。 7、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8、拍卖人可以就竞买人的违约行为向标的拍卖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竞买人同时承诺,自愿承担拍卖人因诉诸法律而发生的所有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 9、诉讼管辖:双方在执行本竞买协议书及拍卖规则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向标的拍卖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协议签署于 2019 年 月 日,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竞买人(签字) 拍卖人(盖章)
授权委托书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兹委托 为本人或本单位的代理人并以本人或本单位名义参加贵行于201 年 月 日举办的拍卖会,该代理人在办理与该拍卖会有关事宜的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委托人均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单位主体资格或授权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兹证明 同志(性别): ,年龄: ,国籍: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有关标的物所在建筑外观及室内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5#406: 5#408: 5#501: 6#501: 标的物大致位置(具体以看样为准): |